歡迎透過創興流動理財轉介開立創興證券賬戶
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客戶透過創興流動理財轉介開立創興證券賬戶,可享以下禮遇。
優惠詳情*:
* 優惠附帶條款。詳情請細閱相關條款及細則。
1. | 推廣期由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包括首尾兩日)(「推廣期」)。 |
2. | 「全新證券賬戶」指於推廣期內所開立的創興證券有限公司(「創興證券」)證券賬戶,而其全部持有人在開戶當日前6個月內,均未曾開立或持有創興證券任何類別的證券賬戶。如同時開立兩個或以上之全新證券賬戶(如單名賬戶及聯名賬戶),客戶則只可以選擇其中一個證券賬戶享受有關優惠。 | 3. | 首月網上買入交易兩次之優惠將按成功開立證券賬戶日期起計算。 | 4. | 全新創興證券賬戶之網上證券交易下單途徑包括「創興網」及「創興證券手機應用程式」。 |
5. | 所有佣金回贈優惠只適用於推廣期內透過「創興網」或「創興證券手機應用程式」完成之相關買入證券交易。 |
6. | 所有佣金回贈優惠只適用於在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上市以港幣計價的證券之網上買入交易。所有滬股通及深股通交易、透過可換股證券或經配售交易而獲得的證券和新上市股份/證券申請將不會計算在內。 |
7. | 獲得佣金回贈的合資格客戶須於有關交易的交收日先行繳付創興證券現有的《服務收費表》內設定的相關交易佣金及其他相關費用。所有佣金回贈金額以客戶實際繳付相關交易之佣金計算,並不包括如印花稅和交收手續費等其他交易費用。所有證券沽售交易均不會獲得任何佣金回贈。 |
8. | 每賬戶之網上證券買入交易佣金回贈金額不設上限。 |
9. | 佣金以外之其他各項收費詳情,請參閱創興證券最新的《服務收費表》。 |
10. | 相關之現金獎賞將於成功開立全新證券賬戶、首月完成網上買入交易兩次或開通電子結單服務後3個月內存入合資格客戶的指定創興銀行有限公司(「創興銀行」)交收賬戶內。另交易佣金回贈將於2026年2月28日或以前存入合資格客戶指定的創興銀行交收賬戶內。惟於存入該等現金獎賞/佣金回贈時,合資格客戶仍須持有創興證券賬戶及其相關創興銀行交收賬戶,否則客戶不會獲得任何相關現金獎賞/佣金回贈。 |
11. | 推廣期後,所有佣金及相關收費將按章收取,詳情請參閱創興證券最新的《服務收費表》。 |
12. | 創興銀行並非證券服務供應商,關於相關疑問,請直接與創興證券聯絡。 |
13. | 創興銀行保留隨時修改、變更、補充、終止或暫停所有條款及細則之權利,恕不另行通知。 |
14. | 如本條款及細則的中、英文版本有任何歧異,概以中文版本為準。 |
上述優惠不能與創興證券其他推廣優惠同時使用。創興證券對上述優惠和條款及細則有最終解釋權,並保留隨時修訂或取消上述優惠和條款及細則而不作另行通知之權利。
風險披露聲明
本宣傳品之內容僅供參考,並不構成任何投資方式之招攬、邀請及建議。投資涉及風險,證券價格可升可跌,客戶投資除有機會獲利外,也同時有機會招致嚴重虧損,故客戶進行任何投資前,務必先詳細考慮及評估個人情況、投資目標及承受風險能力。投資人民幣或其他非港幣計價證券或其他投資產品,在需要將有關產品的單位貨幣兌換成另一種貨幣時,將會受到匯率波動的影響而承受額外風險。如有疑問,應先尋求獨立專業意見。有關買賣證券(包括滬股通/深股通)涉及的風險及其他需要注意之事項,請參閱創興證券有限公司各項服務之《風險披露聲明》及《客戶須知 — 證券及各項服務》。以上風險披露聲明不能盡錄及披露所有涉及的有關風險。
本宣傳品由創興證券有限公司發出,創興證券有限公司為創興銀行全資附屬機構。本宣傳品內容未經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審閱。
詳情可瀏覽創興證券有限公司網站 www.chsec.com.hk,或致電創興證券熱線 (852)3768 9888/(852) 3768 9818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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