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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劣天气交易的安排更新通知

承香港交易所自2024年9月23日起在香港证券及衍生产品市场实施恶劣天气交易[1]安排,创兴银行有限公司(「本行」)自该日期起,在合理可行的范围内竭力在恶劣天气情况[2]下维持相关服务以支持交易活动。

本行谨此通知 阁下有关本行服务的更新。为方便 阁下理解本行的最新安排,本行相关产品及服务的主要变更摘要如下:

恶劣天气交易日[3]最新安排

银行产品及服务

现时本行在恶劣天气交易日提供的服务

证券及衍生产品交易及结算服务[4]

提供香港交易所上市证券及衍生产品买卖服务

提供股票挂钩票据及股票挂钩投资的结算服务

纸张支票结算

结算在恶劣天气交易日之前一个结算日存入/提出本行的纸张支票

电子支票结算

结算在恶劣天气交易日存入本行的电子支票[5]

自动转账

处理预设于恶劣天气交易日为付款日之自动转账(例如:发薪及常行指示)

本地跨行转账汇入及电子渠道汇出

(2026年新增)

即日处理在恶劣天气交易日收到之本地跨行转账汇入及电子渠道汇出指示

贷款发放

(2026年新增)

适用于经纪商/证券公司,或附带证券质押作为证券及衍生品交易,且先决条件已满足的贷款[6]

企业银行之定期存款

(2026年新增)

若 阁下的定期存款在恶劣天气交易日到期,且希望将到期款项用于结算证券交易,请向 阁下的客户经理提交指示将该笔款项存入 阁下的账户。

客户服务热线(恶劣天气交易日)

请于恶劣天气交易日致电客户服务热线 (852) 3768 6800

私人银行及企业银行客户服务

请联络 阁下的客户经理

 

此外,本行大部分服务在恶劣天气交易日期间会维持暂停,包括但不限于:

  • 分行服务
  • 投资服务[7]


本行建议 阁下透过电子渠道存入足够资金以避免任何无法预期的透支,并鼓励 阁下利用本行的网上银行/流动理财[8],随时随地查询账户活动。

感谢 阁下的理解与合作。

如有任何查询,请致电本行客户服务热线(852)3768 6888 或联络 阁下的客户经理。

创兴银行有限公司 谨启
2026年8月11日


如本通知的中、英文版本有任何歧异,概以英文版本为准。



[1] 恶劣天气交易指在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或透过香港交易所进行的证券交易及交收运作,将在恶劣天气情况下维持。

[2] 恶劣天气情况指当香港天文台发出八号或以上台风信号、黑色暴雨警告、或香港特区政府宣布「极端情况」。

[3] 除香港公众假期外,星期一至星期五任何一天出现恶劣天气情况,均被视为恶劣天气交易日。

[4] 如客户持有创兴证券有限公司账户,请参阅创兴证券有限公司另行发出有关恶劣天气交易的安排通知。

[5] 电子支票存入截止时间为香港时间下午5时40分,而截止时间后存入的电子支票将于下一个工作日结算。

[6] 其范围包含作为证券及衍生性商品交易的定期贷款及公司周转金贷款,但不包含房屋抵押贷款、银团贷款及与贸易融资相关的贷款。

[7] 包括但不限于股票挂钩票据、股票挂钩投资、存款证及单位信托/基金的交易等。

[8] 于恶劣天气交易日,本行网上银行/流动理财可提供服务包括转数快、开立定期存款、资金转账限额调整及第三方收款人登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