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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账户章则」及「快速支付系统的补充章则及条款」的修订通知

兹通知  阁下,由2023年11月26日起(「生效日」),创兴银行有限公司(「本行」)的「账户章则」1及「快速支付系统的补充章则及条款」将作出修订,相关修订概述如下。为方便  阁下参考,新修订条款内之底线字为新增之内容,划掉之文字则显示被删去之内容,请细阅及理解新修订之款及细则。

账户章则1

快速支付系统的补充章则及条款

修订条款

不适用

1.1

本行向客户提供银行服务让客户使用快速支付系统进行付款及资金转账。快速支付系统由结算公司提供及运作。因此,银行服务受结算公司不时就快速支付系统施加的规则、指引及程序规限。本补充章则及条款(「本部份」)规管本行为阁下提供银行服务及阁下使用银行服务。银行服务构成本行提供的整体银行服务的一部份。本部份补充本行现有的账户章则 VII 节「网上银行服务的补充章则及条款」第二部分 IX 节「电子银行服务」(「现有条款」),并构成现有条款的一部份。凡与银行服务相关并与本部份条文无不一致的现有条款将继续适用于银行服务。就银行服务而言,除非另有指定,若本部份的条文跟现有条款的条文出现不一致,均以本部份的条文为准。

不适用

5.2

任何阁下用作登记帐户绑定服务的识别代号必须符合结算公司不时施加的适用要求。例如,结算公司可要求登记作识别代号的流动电话号码或电邮地址或香港身份证号码必须与阁下于相关时间在本行纪录上登记的联络资料相同。阁下明白并同意,本行、其他参与者及香港银行同业结算有限公司有权及可酌情毋须通知及阁下同意,取消任何根据可用资料属不正确或非最新的识别代号的登记。

第二部分: 第XIII节, 第6(h)点

(注: 阁下/阁下的指本行提供银行服务的每位客户)

 

5.8

(注: 阁下/阁下的指本行提供银行服务的每位客户)

(a) 在发出付款或交易的指示时,阁下同意采取合理可行的步骤以保障阁下自身的利益、资金及资产免受欺诈或其他非法活动的损害。阁下每次均有责任查证收款人实属可靠并且交易实属真确,以及作出明智的判断。为协助阁下对欺诈、诈骗和欺骗活动保持警惕,本行将根据从快速支付系统或香港警务处不时接收到的风险警告、讯息及指标发出风险警示。

(b)本行将按本部份及现有条款下的适用条款处理阁下就银行服务的任何指示。阁下须遵守其他有关付款、资金转账及直接付款授权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在相关帐户存有足够资金用作不时结清付款及资金转账指示。

7(b)(ii)(2)

6.2(b)(ii)

结算公司快速支付系统或快速支付系统的任何功能产生或引致的,或本行可合理控制以外的情况引致的延误、无法使用、中断、故障或错误或故障,包括本行从快速支付系统或香港警务处接收到有关怀疑欺诈、诈骗或欺骗的风险警告、讯息及指标的任何延误或错误;及

 [1] 创兴银行有限公司之「账户章则(商业账户)」及「账户章则(个人/联名账户)」。

如 阁下于生效日或之后保持或继续与本行的银行业务关系,则上述变更将对 阁下具有约束力。如 阁下不愿接受上述修订,请参阅适用条款及细则并告知本行,而本行亦因此可能无法继续为 阁下提供服务。

 

阁下如有任何查询,请与本行任何香港分行联络或致电本行客户服务热线(852) 3768 6888。 如须获取修订版之「快速支付系统的补充章则及条款」副本, 阁下可于生效日或之后参阅本行网站www.chbank.com

 

如本通知的中、英文版本有任何歧异,概以英文版本为准。

 

 

创兴银行有限公司 谨启
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