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即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成功启动创兴流动理财/网上银行服务并完成首次登入,即可获取HK$50电子礼券*!
*优惠受条款及细则约束,只适用于推广期前从未登入创兴流动理财/网上银行服务之个人客户 (单式权限)。
启动网上银行服务
1. 前往创兴银行网页右上方点选「登入」
2. 点选「启动网上银行服务」
3. 点选「经ATM卡启动」/「经存款账户启动」或亲临分行递交表格
电子礼券领取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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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创兴银行有限公司(「本行」)推出之「『赏』您登入数码银行」推广(「推广」)受以下所有条款及细则约束。「数码银行」为本行创兴流动理财/网上银行服务。 |
2. | 推广期由2023年2月13日至2023年12月31日,包括首尾两天(“推广期”)。 | 3. | 参加资格: 3.1 本推广只适用于2023年1月1日前从未登入创兴流动理财/网上银行服务之个人客户 (单式权限)(“合资格客户”)。 3.2 客户于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内完成首次登入本行数码银行,可实时于创兴流动理财领取HK$50电子礼券(“奖赏”)。奖券领取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逾期未领取之电子礼券将视为自动放弃。 |
4. | 本行保留以其他相同等值或不少于等值的礼品取代奖赏的权利,而无须另行通知。 |
5. | 每位合资格客户在任何情况下只可获得奖赏一次。 |
6. | 所有奖赏资格将会以本行系统之纪录为准。 |
7. | 如合资格客户的账户为联名账户,所有联名账户持有人须于推广期前从未登入创兴流动理财/网上银行服务方可获取奬赏。 |
8. | 合资格客户必须于推广期内仍须持有有效的往来户口或储蓄户口。 |
9. | 合资格客户必须于推广期内仍然为本行数码银行之客户。 |
10. | 本行并非奖赏之供货商,客户如对该奖赏之状况、质素、条件或其有关服务有任何查询或投诉,须直接与有关供货商联络,本行恕不负任何责任或有任何承担。本行对奬赏(及其相关服务)没有并将不会作任何陈述及保证。 |
11. | 奖赏不能转让、退回、更换为其他礼劵或折换现金,并须受有关供货商指定的条款及细则所约束。 |
12. | 合约(第三者权利)条例不适用于本条款及细则。 |
13. | 本行保留随时修改、变更、补充、终止或暂停所有条款及细则之权利,恕不另行通知。如有任何争议,本行对本条款及细则之诠释及决定将为最终及具约束性。 |
14. | 本条款及细则只适用于香港特别行政区,及受其法律管辖。 |
15. | 本条款及细则之中、英文版本有任何歧异,概以英文版本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