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2026年5月22日至2026年7月31日,合资格客户成功透过创兴流动理财以单名账户开立外币兑换定期存款,或以共同签署的联名账户开立定期存款,即可参加幸运大抽奖^,有机会赢取高达HK$888现金券或其他丰富奖品!奖品名额有限,请把握机会。
^每位合资格客户于推广期内,透过「外币兑换定期存款」及「定期存款」完成「合资格交易」,同一历月内各可获最多2次抽奖机会。即于整个推广期内合共最多12次抽奖机会。
以单名账户开立外币兑换定期存款
| 步骤一 • 点击首页「外币兑换定期存款」进入交易界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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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步骤二 • 开立完成后,按照页面指示完成抽奖。抽奖结果会即时于页面显示。 |
以共同签署的联名账户开立定期存款
| 步骤一 • 点击首页「定期存款」进入交易界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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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步骤二 • 于付款账户选择共同签署的联名账户,并按指示提交,并待另一位联名客户同意及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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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步骤三 • 另一位联名客户登入后,按照页面指示完成交易及抽奖。抽奖结果会即时于页面显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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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奖:现金券(2份)(每份价值HK$888) |
| 二奖:现金券(4份)(每份价值HK$500)) |
| 三奖:现金券(50份)(每份价值HK$200) |
| 四奖:现金券(100份)(每份价值HK$50) |
| 五奖:现金券(2,000份)(每份价值HK$8.88) |
| 1. | 创兴银行有限公司(「本行」)推出之外币兑换定期存款及联名账户定期存款幸运大抽奖(「推广计划」),推广由2026年5月22日至2026年7月31日(包括首尾两天) (「推广期」)。 | ||||||||||||||||||||||||||||||||
| 2. | 本推广计划只适用于创兴流动理财的个人客户(「合资格客户」) 。 | 3. | 于推广期内,客户透过创兴流动理财进行单一合资格交易(「合资格交易」,定义见下述第4条条款) 即可获得抽奖机会一次。于任何情况下,每位合资格客户于同一历月内,可分别就「外币兑换定期存款」及「定期存款」的合资格交易各获得最多2次抽奖机会,于整个推广期内最多可获得12次抽奖机会。若持有共同签署的联名账户的客户A以该共同签署的联名账户开立定期存款,该抽奖名额属于执行最终确认交易的持有该共同签署的联名账户的客户B。同一历月内,若两位客户互相为对方以共同签署的联名账户开立定期存款,并就该定期存款进行确认,该联名账户双方可获共最多4次抽奖机会(每人各2次)。即使拥有多个共同签署的联名账户,每位客户每月透过此类交易获得的抽奖机会总上限仍为2次。 | ||||||||||||||||||||||||||||||
| 4. | 合资格交易指在推广期内,合资格客户于创兴流动理财成功以单名账户开立的外币兑换定期存款交易,或以共同签署的联名账户开立定期存款交易。 a. 以单名账户开立外币兑换定期存款之各指定货币及最低起存金额:
b. 以共同签署的联名账户开立定期存款之指定货币及最低起存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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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有关合资格交易的交易日期、时间、兑换率、兑换金额及其他细节,以及以单名账户开立外币兑换定期存款,及以共同签署的联名账户开立定期存款的总金额及笔数,均以本行纪录为准。若有任何争议,本行保留最终决定权。本行保留修订任何有关交易金额计算方法的唯一酌情权,而无须事前通知客户。如对本推广计划有任何争议,本行决定(包括及不仅限于合资格交易、妥善完成抽奖步骤、及本条款及细则的传译)将为最终及具约束性。 | ||||||||||||||||||||||||||||||||
| 6. | 抽奖程序: a) 客户于推广期内须透过创兴流动理财进行合资格交易; b) 合资格交易完成后,须即时于交易完成页面按「前往抽奖」; c) 按照页面指示完成抽奖; d) 抽奖结果及奖品详情会即时显示; e) 获得现金券的客户须于现金券有效期内领取(登入创兴流动理财>我的>奖赏与优惠>我的奖赏),并兑换至其所选择的港元储蓄存款账户或港元支票活期存款账户(指定账户),逾期领取之现金券将不获补发或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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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客户必须于完成合资格交易后即时进入抽奖页面完成抽奖,否则该抽奖机会将自动取消或被视为放弃,并于任何情况下不可追溯该次抽奖机会。 | ||||||||||||||||||||||||||||||||
| 8. | 抽奖奖品(「奖品」)请参阅表1。 奖品均不能转让、退回或更换其他礼品/礼券,本行可将上述奖品换成其他同等价值的奖品而无须事先通知。奖品名额有限,额满即止,恕不另行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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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合资格客户必须于推广期内仍持有本行有效的往来账户或储蓄账户,或多种货币储蓄账户。 | ||||||||||||||||||||||||||||||||
| 10. | 合资格客户必须于推广期内仍然为创兴流动理财之客户。 | ||||||||||||||||||||||||||||||||
| 11. | 任何欺诈、虚假、未授权、取消或拒纳的交易均不会视为抽奖活动的合资格交易。参加本推广计划之合资格客户,须并无滥用/违规情况,否则本行将可能取消或不颁发该奖品予得奖者。 | ||||||||||||||||||||||||||||||||
| 12. | 客户需自行支付使用创兴流动理财所产生的相关数据费用。 | ||||||||||||||||||||||||||||||||
| 13. | 抽奖过程为互联网网上活动,如过程中因任何技术或网络故障导致抽奖过程暂停、延误或中断,本行概不负责。 | ||||||||||||||||||||||||||||||||
| 14. | 本行保留权利随时暂停、更改或终止本推广计划或相关条款及细则而无须另行通知。 | ||||||||||||||||||||||||||||||||
| 15. | 本推广计划的条款及细则受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所管辖,并按照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诠释。《合约(第三者权利)条例》不适用于本推广计划、其一切相关事宜及本条款及细则。 | ||||||||||||||||||||||||||||||||
| 16. | 除明文另行规定外,本推广须同时受本行不时修订之「账户章则」约束,其最新版本可于本行任何香港分行索取或本行网站www.chbank.com查阅。就条款间如有任何歧异,其凌驾性优先次序为:本条款及细则、「账户章则」。 | ||||||||||||||||||||||||||||||||
| 17. | 如本条款及细则的中、英文版本有任何歧异,概以中文版本为准。 |
推广受条款及细则约束。
风险披露声明:
请注意,此等资料只可于推广期内可供查阅及下载,恕本行未能以纸张形式提供。客户如有需要,请储存有关资料以供日后参考,否则推广期过后或未能够再次查阅或下载。
如有任何查询,请亲临本行任何分行或致电本行客户服务热线(852)37686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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