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2023年7月8日起至2023年9月30日,透過創興流動理財手機應用程式以單一交易計算成功開立3或6個月200,000港元或20,000美元或以上之定期存款,即可獲得一次抽獎機會^參加幸運大抽獎,有機會贏取 1,000港元新地商場禮品卡及其他禮品,包括各類電子現金券等豐富獎賞! 獎賞先到先得,送完即止,恕不另作通知。
^於任何情況下,每位客戶於同一曆月內可最多獲得3次抽獎機會;推廣期內最多可獲得9次抽獎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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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獎:新地商場禮品卡(1份) (價值1,000港元) |
二獎:宜家家居禮品卡(2份) (價值700港元) |
三獎:759阿信屋$100電子現 金券(53份) (價值100港元) |
四獎:HKTVmall$50電子現金券(300份) (價值50港元) |
五獎:Starbuck星巴克$25電子現金券(200份) (價值25港元) |
備註:
1. | 創興銀行有限公司 (「本行」)「存激賞」手機定期存款幸運大抽獎 (「推廣計劃」)之推廣期由2023年7月8日至2023年9月30日 (包括首尾兩天)(「推廣期」)。 | ||
2. | 此推廣計劃只適用於所有本行流動理財服務的個人客戶 (「客戶」) 。 | 3. | 於推廣期內,客戶透過創興流動理財手機應用程式進行單一合資格交易(「合資格交易」,定義見下述第4項條款) 即可獲得抽獎機會一次。儘管本條款及細則有其他之規定,於任何情況下,每位合資格客戶(a)於同一曆月內可最多獲得3次抽獎機會;(b)推廣期內最多可獲得9次抽獎機會。 |
4. | 「合資格交易」指在推廣期內透過創興流動理財以單一交易計算成功開立3或6個月港元或美元之定期存款,指定貨幣可獲抽獎機會之最少起存金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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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有關是次推廣合資格定期存款的交易日期、時間及存款金額,均以本行紀錄為準。如有爭議,本行的紀錄為最終定論及對客戶具有約束力(由於本行的明顯錯誤、欺詐或疏忽而導致者除外)。如有任何有關是次推廣的爭議,本行決定(包括及不僅限於合資格交易、妥善完成抽獎步驟、及本條款及細則的傳譯)將為最終及具約束性。 | ||
6. | 抽獎程序: a. 客戶於推廣期內可透過創興流動理財手機應用程式進行合資格交易; b. 交易完成後,即時於交易完成頁面按下「參加幸運抽獎」按鈕; c. 按照頁面指示完成抽獎; d. 完成抽獎後,抽獎結果及獎品(如適用)詳情將會即時顯示;及 e. 獲得電子現金券客戶可於指定日期內憑二維碼於相關商戶付款時兌獎。獲得實體獎品之客戶將會收到本行手機短信,以通知客戶領獎詳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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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客戶須於完成合資格交易後即時進入抽獎頁面完成抽獎,否則該抽獎機會將自動取消或視為放棄,客戶於任何情況下不可追溯該次抽獎機會。 | ||
8. | 抽獎獎品包括: 新地商場禮品卡(價值1,000港元/份) 宜家家居禮品卡(價值700港元/份) 759 阿信屋 電子現金券 (價值100港元) HKTV mall 電子現金券 (價值50港元) 星巴克 電子現金券 (價值25港元) 獎賞先到先得,送完即止。上述獎品換罄,將不另行通知。 上述禮品均不能轉讓、退回、更換其他禮品/禮券或折換現金,本行可將獎品換成其他獎品而無須事先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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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本行並非獎品的供應商,對獎品(及其相關服務)沒有並將不會作任何陳述/聲明/保證。有關獎品的任何問題,本行概不負責,持卡人應直接與相關供應商聯絡。 | ||
10. | 任何欺詐、虛假、未授權、取消或拒納的交易均不會視為抽獎活動的合資格交易。參加是次推廣計劃之客戶,須符合資格並無濫用/違規情況,否則本行將可能取消或不頒發該獎品予得獎者。 | ||
11. | 客戶需自行支付使用創興銀行流動理財手機應用程式所產生的相關數據費用。 | ||
12. | 抽獎過程為互聯網線上活動,如過程中因任何技術或網絡故障導致抽獎過程暫停、延誤或中斷,本行概不負責。 | ||
13. | 本行保留權利隨時暫停、更改或終止此推廣計劃及有關條款及細則而無須另行通知。 | ||
14. | 本推廣條款及細則受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所管轄,並按照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詮釋。《合約(第三者權利)條例》不適用於本推廣、其一切相關事宜及本條款及細則。 | ||
15. | 本條款及細則之中、英文版本有任何歧異,概以英文版本為準。 |
風險披露聲明:
有關以上推廣之條款及細則,請參閱以下連結。請注意,此等資料只可在推廣期內透過以下渠道供查閱及下載,恕本行未能以紙張形式提供。如有需要,請儲存有關資料的副本,以備日後參考。否則在推廣期後,閣下或未能再次查閱或下載有關資料。
創興銀行「存激賞」手機定期存款幸運大抽獎- 條款及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