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集個人資料聲明
創興銀行有限公司﹝下稱《本行》﹞
依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下稱《條例》﹞
致 客戶及其他人士通知書補充通知 - 適用於按揭
本補充通知適用於本行在2011年4月1日或以後收到的按揭申請。本補充通知的條文跟現有依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致客戶及其他人士通知書的條文如有任何歧異,就按揭申請及按揭而言,應以本補充通知的條文為準。
本行不時就按揭收集或持有的所有資料當中,本行會向信貸資料機構提供下述關於客戶的資料﹝包括其可能不時更新的任何資料﹞:
(a) 全名;(b) 就每宗按揭的身分﹝即作為借款人、按揭人或擔保人﹞;
(c) 香港身分證號碼或旅遊證件號碼;
(d) 出生日期;
(e) 地址;
(f) 就每宗按揭的按揭戶號碼;
(g) 就每宗按揭的信貸種類;
(h) 就每宗按揭的按揭戶狀況﹝如:生效、已結束、已撇賬﹞;及
(i) 就每宗按揭的按揭戶結束日期﹝如適用﹞。
信貸資料機構會使用上述由本行提供的資料統計客戶﹝分別以借款人、按揭人或擔保人身分﹞不時持有按揭的宗數,於信貸資料庫內讓信貸提供者共用。
根據《個人信貸資料實務守則》,客戶享有指示本行要求信貸資料機構自其資料庫中刪除與已結束賬戶有關的任何賬戶資料的權利會由2011年4月1日起伸延至涉及按揭的個人信貸。
二零一一年四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