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00,000積分簽賬大抽獎
得獎名單
創興信用卡為您呈獻「3,800,000積分簽賬大抽獎」!
您只需於2010年3月15日至5月31日期間以創興信用卡/聯營卡密密簽賬,即可自動參加「3,800,000積分簽賬大抽獎」!豐富獎品包括2,000,000「分分有禮」積分、900,000「分分有禮」積分及其他精選禮品。抽獎機會累積次數不限,簽賬越多,中獎機會越大!
憑創興信用卡/聯營卡消費之累積抽獎機會﹕- 單一零售簽賬每滿HK$200,可獲贈1次抽獎機會
- 單一現金透支每滿HK$200,可獲贈2次抽獎機會
- 於4月份信用卡月結單中的結欠不作全數清還4,可額外獲贈20次抽獎機會
「3,800,000積分簽賬大抽獎」豐富獎品包括:
頭獎(1名):2,000,000「分分有禮」積分
二獎(2名):900,000「分分有禮」積分
及其他精彩禮品!
「3,800,000積分簽賬大抽獎」條款及細則:
- 是次推廣活動之推廣期為2010年3月15日至5月31日(以交易日期為準)。
- 是次推廣活動之頭獎為2,000,000「分分有禮」積分 (1名);二獎為900,000「分分有禮」積分 (2名)及其他禮品為KEGIBO納米空氣殺菌器 (58名)。如得獎客戶之創興信用卡/聯營卡為「現金回贈」簽賬獎賞計劃,則有關獎賞分別為HK$10,000現金回贈(頭獎)及HK$4,500現金回贈(二獎),並將誌入主卡客戶之創興信用卡/聯營卡賬戶內。現金回贈獎賞只適用於信用卡簽賬,不可用作繳付尚欠賬項。
- 客戶必須於推廣期內以創興信用卡/聯營卡消費或現金透支,方可獲享參加抽獎資格。合資格之零售簽賬項目及現金透支每單必須滿HK$200及不包括繳付「稅務局」賬單、籌碼交易、創興銀行網上繳費、所有分期計劃、所有套現服務、信用卡年費、利息/財務及服務費用、逾期費用及非真實之交易或已被取消、正在進行索償、退款及/或退貨等之簽賬、慈善捐款及其他本行不時指定之交易等。以創興信用卡/聯營卡零售簽賬每滿HK$200可獲贈1次抽獎機會;現金透支每滿 HK$200可獲贈2次抽獎機會。
- 客戶必須於最後還款日或之前最少繳付4月份信用卡月結單內之最低還款額,方可獲享參加抽獎資格。如客戶於4月份信用卡月結單結欠不作全數清還,而有利息收費衍生並成功誌入客戶5月份月結單內,即可獲贈額外20次抽獎機會 (每位客戶最多可獲此項優惠1次)。根據淨值法計算,逾期未繳購物簽賬及現金透支之實際年利率如下﹕MAN及:pearl萬事達卡逾期未繳購物簽賬之年息為19.8%(實際年利率為21.7%);現金透支之年息為19.8%(實際年利率為22.98%)。其他創興信用卡逾期未繳購物簽賬之年息為30%(Visa及萬事達卡之實際年利率為34.49%);現金透支之年息為30%(Visa卡之實際年利率為36.79%;萬事達卡之實際年利率為35.89%)。
- 現金透支之手續費為透支額的3%另加HK$20(最低為HK$55)。
- 有關是次推廣活動之簽賬,主卡客戶將與附屬卡客戶之簽賬合併計算。
- 所有獎賞不可兌換現金及不得轉讓。
- 每位客戶於是次推廣計劃最多只可獲得獎品一份。
- 有關抽獎將透過創興銀行有限公司(「本行」)之電腦系統
抽出各得獎者,結果將於2010年7月中旬於本行網頁(www.chbank.com)公佈,而有關得獎客戶將獲專函
通知領獎事宜。 - 是次抽獎之整個過程經由本行的稽核部監察以示公允。
- 於推廣期內及領獎期間,客戶之信用卡賬戶必須有效及正常運作。
- 所有本行董事、公司卡及創興Gift Card之持卡人均不得參與是次推廣活動。
- 有關商戶所提供之商品及服務,本行概不負責。
- 以上獎賞及優惠如有更改,恕不另行通知。
- 如有任何爭議,本行保留最終決定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