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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創興銀行有限公司已易名為創興銀行有限公司

廖創興銀行有限公司已於2006年12月23日起易名為創興銀行有限公司。

本銀行易名之原因:
(一) 本銀行已故之創辦人廖寶珊先生於二十世紀五十年代,創辦「創興書院」以樂育菁莪,早已貫徹其服務社會、造福人群,不以一家一姓為念的宗旨,故本銀行名稱亦無須冠以「廖(Liu)」氏;
(二) 使本銀行企業形象更趨年輕化,以吸引年輕一代;
(三) 有利藉國家《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之優惠政策,獲准進軍內地龐大市場開拓經營,促進業務更加多面發展;及
(四) 更準確地反映本銀行作為一間於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之公眾公司的公眾性質。
 
常見問題:
1. 銀行易名後,我可否繼續使用由「廖創興銀行」發出的存摺簿、支票簿、「創興咭」及信用卡?
可以。
 
2. 我的賬戶號碼及銀行服務密碼(如自動櫃員機密碼、電話理財密碼及網上理財密碼)會否因銀行易名而更改?
不會,您將繼續使用現有的賬戶號碼及銀行服務密碼。
 
3. 銀行易名後,所有過往以「廖創興銀行有限公司」名義簽訂的合約是否仍然有效?
是,該等合約的法律地位及合法性不受本行易名影響。
 
4. 銀行的條款、細則和收費會否因銀行易名而更改或調整?
不會。日後如有更改或調整,本行將另行通知。
 
5. 以「廖創興銀行」賬戶及信用卡登記的自動轉賬服務及常行指示,是否需要因銀行易名而重新登記?
不需要。
 
6. 銀行易名後,以「廖創興銀行有限公司」為抬頭的支票是否有效?
您如使用支票付款,支票抬頭應註明為「創興銀行有限公司」,但若支票抬頭仍然為「廖創興銀行有限公司」,本行仍將接受有關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