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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即启动您的新晶片提款咭 / 晶片信用卡

按【香港金融管理局】指引,本行将於2014年3月31日前,分阶段将客户的磁带提款咭更换成晶片提款咭。客户的磁带提款咭亦将於2014年4月1日起失效。而所有自动柜员机 (包括本港及银通网络) 亦将只接受已提升有关保安技术的晶片信用卡。

提款咭
请於发咭日期起计30天内凭新咭於自动柜员机进行交易,否则新咭将被暂停使用。如您尚未收到新咭,请尽快与本行任何分行联络。

信用卡
请於2014年3月31日或之前致电本行24小时确认专线3768 8899确认新卡。

如有任何查询,欢迎致电客户服务热线3768 6888。

创兴银行有限公司谨启
201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