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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修订创兴银行有限公司之信用卡收费表详情通知

亲爱的客户:

本行兹通知阁下,由2007年8月6日起,根据创兴信用卡收费表第13项须缴付的若干费用及收费详情修订如下:

 

 

 

项目 收费 (港币)
13. 在港以外签账 / 港元以外货币签账之交易费用

所有在港以外签账及 / 或港元以外货币签账之交易,乃根据VISA及万事达卡於处理该账目当日所采用之汇率折算为港币;该汇率再加入本银行所收取之服务费用,详细列明如下:

VISA之交易:

  • 所有在海外之外币或港币交易,收费将为签账额之1.5% (已包括VISA所收取签账额1%之费用)
  • 所有在香港之外币交易,收费将为签账额之0.5%

万事达卡之交易:

  • 所有在海外之外币交易,收费将为签账额之1.5% (已包括万事达卡收取签账额1%之费用)
  • 所有在海外之港币交易,收费将为签账额之1.3% (已包括万事达卡收取签账额0.8%之费用)
  • 所有在香港之外币交易,收费将为签账额之0.7% (已包括万事达卡收取签账额0.2%之费用)

另该汇率是取自VISA及万事达卡进行交易处理当日之汇率价格。交易处理日并不等同签账当日,因此汇率可能受市场浮动所影响。

 

 

客户可按此下载有关之新修订收费表以兹参阅。

如有查询,请与本行任何分行联络或致电信用卡客户服务热线 3768 8888。

创兴银行有限公司
2007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