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计划

 

由即日起至2024年4月30 日,现有创兴信用卡客户推荐亲友成功申请创兴信用卡(本地大学/大专学生专用)及有关信用卡符合获取迎新礼品之签账要求,可获享高达1,000,000积分奖赏

 

成功推荐人数

由第2位成功推荐起计
每成功推荐一位可获享之奖赏

2 – 5位

40,000 「分分有礼」积分

6 – 19位

60,000 「分分有礼」积分

 

奖赏例子:

成功推荐人数

推荐奖赏

5位

成功推荐5位可获总值160,000 「分分有礼」积分
(即40,000积分 x 4)

6位

成功推荐6位可获总值220,000 「分分有礼」积分
(即40,000积分 x 4 + 60,000积分)

10位

成功推荐10位可获总值460,000 「分分有礼」积分
(即40,000积分 x 4 + 60,000积分 x 5)

 

如何推荐亲友?

步骤1 - 填妥「创兴信用卡(本地大学/大专学生专用)推荐计划」表格所有栏位并签署。

步骤2 - 受荐亲友须于递交创兴信用卡(本地大学/大专学生专用)申请表格时连同填妥之创兴信用卡(本地大学/大专学生专用)推荐计划」表格一同交回创兴银行。

 

「创兴信用卡(本地大学/大专学生专用)推荐计划」条款及细则(「推荐计划」):

  1. 推荐计划之推广期由2023年11月27日至2024年4月30日(包括首尾两日)(「推广期」)。
  2. 成为合资格推荐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 填妥「创兴信用卡(本地大学/大专学生专用)推荐计划表格」并交予受荐人连同「创兴信用卡(本地大学/大专学生专用)申请表格」一同交回创兴银行; 及
    • 于推荐奖赏发放时为有效创兴银行有限公司(「本行」)信用卡(「合资格信用卡」)之主卡持卡人。
  3. 成为合资格受荐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 须于过去12个月内未曾持有任何本行发出之个人信用卡(包括联营卡)之申请人;及
    • 于推广期内申请一张创兴信用卡(本地大学/大专学生专用);及
    • 于递交信用卡申请表格时连同填妥之「创兴信用卡(本地大学/大专学生专用)推荐计划」表格一同交回本行;及
    • 信用卡须符合获取迎新礼品之签账要求,并于推荐奖赏发放时维持有效合资格信用卡之持卡人。详情请参阅创兴信用卡(本地大学/大专学生专用)迎新礼品之条款及细则。
  4. 只要符合以上条款2及条款3之条件,每份申请将被视为合资格推荐,推荐人可获赠以下奖赏(「奖赏」):
    • 推荐奖赏:于推广期内,当达到指定成功推荐人数,每位推荐人可获得指定推荐奖赏。

      成功推荐人数

      由第2位成功推荐起计

      每成功推荐一位可获享之奖赏

      2 – 5位

      40,000 「分分有礼」积分

      6 – 19位

      60,000 「分分有礼」积分

  5. 每位推荐人可获享之奖赏最高为1,000,000「分分有礼」积分。
  6. 每位受荐人于本推荐计划内只可被推荐一次。如同一受荐人以不同推荐人的推荐编号作出多于一个相同的成功推荐,将根据本行纪录之第一个成功推荐视为有效推荐申请。不论申请及获资格之信用卡的次数多少,每位受荐人于推广期内只可获享受荐人奖赏一次。
  7. 奖赏不接受自我推荐。本推荐计划之任何奖赏不适用于所有创兴银行之员工。
  8. 推荐人之总积分奖赏将于整个推广期完结后2个月内自动志入合资格主卡持卡人之账户内,并显示于其月结单上。
  9. 推荐人及受荐人明白本行将不会透露每个申请之详情,及本行之纪录为最终及不可推翻。
  10. 本行保留随时更改或取消本推荐推广及/或修改或修订此等条款及细则之权利,并作出适当的通知。如有任何争议,本行所作的决定为最终及不可推翻。
  11. 本计划同时受本行不时更新的「账户章则」及「创兴信用卡持卡人合约」/「创兴银联双币信用卡持卡人合约」约束,最新的「账户章则」及「创兴信用卡持卡人合约」/「创兴银联双币信用卡持卡人合约」可于本行任何本地分行索取或本行网站浏览,当中如有任何歧异,其优先次序按本条款及细则、相关持卡人合约和「账户章则」诠释。
  12. 本条款及细则受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管辖,惟《合约(第三者权利)条例》不适用于本推荐计划、相关奖赏或本条款及细则。本推荐计划的客户及参与者确认,他们须受本行就《个人资料(私隐)条例》向客户及其他人士发出的通知、本行收集个人资料声明及私隐政策声明的约束,其内容可在本行网站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