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持卡人之责任及创兴银行抵销欠款之权利



信用卡持卡人之责任及创兴银行抵销欠款之权利


1.   持卡人之信用卡一旦遗失或被窃,持卡人对在知会本行前之未获授权交易需负之最大责任为港币500元。但是,倘若持卡人因欺诈或严重疏忽,或持卡人在发现其信用卡/私人密码遗失或被窃或其他人知道其之私人密码後并未在切实可行的情况下尽快向本行报告,持卡人仍须全数补偿本行所出现或蒙受之所有损失及/或其他负债或损害。

2.   本行可於毋须预先通知之情况下,随时将持卡人於本行账户的任何结存(不论是单独持有或与其他人士联名持有)予以抵销或转账,以清还或支付与信用卡有关尚欠本行之所有款额。

3.   主卡持卡人须就信用卡之所有交易及义务承担责任,包括附属卡持卡人进行或产生之交易及义务;而每名附属卡持卡人须就其进行或产生之交易及义务承担责任。持卡人须应本行之要求,即时全数清还其信用卡有关尚欠本行之所有款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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